- 營運者為新加坡法人,所蒐集之資料於境外處理及保存(詳見第 7 點)。
- 本服務不進行會員註冊,亦不蒐集姓名或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識別資料。
- 為計算獎勵及防範濫用,本公司處理裝置識別碼、錢包位址及活動紀錄。
- 位置資訊與相機僅於您使用相關功能且已授權時始行存取。
- 您隨時得請求查閱或刪除。惟已記錄於區塊鏈之交易,技術上無法刪除。
11. 蒐集之個人資料項目
本公司僅蒐集提供服務所需之最小限度資料。因無會員註冊程序,故不蒐集姓名、出生年月日、身分證統一編號等識別資料。
| 類別 | 項目 | 蒐集時點 |
|---|---|---|
| 必要 | 裝置識別碼(含廣告識別碼)、作業系統與裝置型號、應用程式版本 | 首次啟動時自動蒐集 |
| 必要 | 區塊鏈錢包位址、交易雜湊值 | 連結錢包及發放獎勵時 |
| 必要 | 活動紀錄(累積明細、時間、加成倍率)、邀請碼與來源 | 使用服務時自動蒐集 |
| 選擇 | 位置資訊(GPS 座標、移動距離) | 使用步行獎勵功能時(經同意後) |
| 選擇 | 照片及拍攝中繼資料 | 使用照片上傳功能時(經同意後) |
| 選擇 | 推播通知權杖 | 同意接收通知時 |
| 選擇 | 電子郵件位址 | 提出詢問或檢舉時由使用者自行填寫 |
| 自動 | 連線 IP、連線時間、Cookie、服務使用紀錄、錯誤日誌 | 使用服務時自動蒐集 |
22. 個人資料之利用目的
- 提供服務 — 辨識活動、計算 MOL 累積、發放獎勵、查詢累積明細
- 防範不當使用 — 偵測重複帳號、自動化工具與位置偽造,阻擋濫用
- 管理邀請與推薦 — 確認邀請連結來源、發放雙方獎勵
- 改善服務 — 分析使用統計、診斷錯誤、改善及開發功能
- 客戶服務 — 受理詢問與檢舉並回覆處理結果
- 公告與通知 — 條款變更、獎勵政策變更、維護等必要通知(經選擇同意者包含行銷資訊)
- 遵循法令 — 履行新加坡及大韓民國法令義務、確認制裁對象、回應偵查機關之合法請求
33. 保存及利用期間
蒐集目的達成後,本公司即刻銷毀個人資料。惟下列情形於各該期間內保存:
| 資料 | 保存期間 | 依據 |
|---|---|---|
| 裝置識別碼、活動紀錄 | 契約終止後 30 日 | 防止濫用再發生及處理詢問 |
| 不當使用紀錄 | 3 年 | 防止再發生及處理爭議 |
| 位置資訊 | 每次使用後即刻銷毀(僅保存彙總之移動距離) | 位置資訊相關法令 |
| 詢問與客服紀錄 | 3 年 | 消費爭議處理紀錄 |
| 連線日誌、IP | 3 個月 | 通訊秘密保護相關法令 |
| 防制洗錢相關紀錄 | 5 年 | 新加坡及相關國家法令 |
44. 個人資料之第三方提供
本公司不將使用者個人資料提供予第三方。惟下列情形不在此限:
- 使用者事先明示同意
- 法令另有規定,或新加坡、大韓民國之偵查機關依法定程序及方法提出請求
- 為統計或學術研究目的,以無從識別特定個人之形式加工後提供
55. 個人資料處理之委外
為順利提供服務,本公司委外處理下列業務,並於委外契約中明定個人資料保護事項,實施管理與監督。
| 受託者 | 委外業務 | 保存期間 |
|---|---|---|
| 雲端基礎設施供應商 | 伺服器營運及資料保存 | 至委外契約終止時 |
| 推播通知服務供應商 | 發送應用程式推播訊息 | 至委外契約終止時 |
| 廣告聯播網業者 | 投放獎勵型廣告及確認觀看 | 至委外契約終止時 |
| 分析工具供應商 | 分析使用統計及蒐集錯誤資訊 | 至委外契約終止時 |
66. 使用者之權利及行使方式
使用者隨時得行使下列權利:
- 請求查閱個人資料
- 資料有誤時請求更正
- 請求刪除(法令規定應保存者除外)
- 請求停止處理
- 撤回同意之權利(限選擇同意項目)
- 拒絕跨境傳輸之權利(惟此時服務之使用可能受到限制)
權利之行使得透過應用程式內設定選單,或來信 privacy@digmol.com。本公司自收受請求之日起 10 日內通知處理結果。使用者請求刪除者,本公司將以無法復原或重製之方式銷毀該資料。
77. 個人資料之跨境傳輸
依大韓民國「個人情報保護法」第 28 條之 8 及新加坡 PDPA 之傳輸限制義務,就跨境傳輸事項告知如下:
| 項目 | 內容 |
|---|---|
| 接收方 | BUKCS PTE. LTD.(服務營運者)及上述第 5 點所列受託者 |
| 傳輸目的地 | 新加坡及各受託者伺服器所在國 |
| 接收國之個人資料保護制度 | 新加坡設有個人資料保護法(PDPA),並由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(PDPC)擔任監理機關,相關資訊可於 pdpc.gov.sg 查詢。 |
| 傳輸項目 | 上述第 1 點所載之全部蒐集項目 |
| 傳輸時間及方式 | 於使用服務時,透過網路以加密狀態隨時傳送 |
| 傳輸目的 | 上述第 2 點所載之全部利用目的 |
| 保存及利用期間 | 同上述第 3 點所載期間 |
| 拒絕方式及效果 | 得來信 privacy@digmol.com 表示拒絕。惟跨境傳輸為提供服務所必要,拒絕時服務之使用可能受限或無法使用。 |
本公司對跨境傳輸之個人資料,適用相當於您所在地法令所要求水準之保護措施,並透過傳輸加密及存取控管予以安全管理。
88. 未成年人之個人資料
本公司不蒐集未滿 14 歲者之個人資料,亦不以其為服務對象。經確認蒐集到未滿 14 歲者之資料時,將即刻銷毀該資料並停止其使用。使用者所在國法令另定較高年齡門檻者,從其規定。
99. Cookie 及類似技術
本公司於網站使用 Cookie 及本機儲存空間,以維持邀請碼之來源歸屬並掌握服務使用統計。
- 必要 Cookie — 保存邀請碼與語言設定、維持工作階段,為提供服務所必需。
- 分析用儲存 — 頁面造訪統計及錯誤診斷。
使用者得於瀏覽器設定中拒絕儲存 Cookie。惟封鎖必要 Cookie 時,邀請獎勵可能無法正常歸屬。
1010. 個人資料之安全維護措施
- 技術面 — 傳輸加密(HTTPS/TLS)、重要資料儲存加密、最小化存取權限、運作入侵防禦系統
- 管理面 — 最小化個人資料處理人員並定期教育訓練、訂定並執行內部管理計畫、保存並稽核存取紀錄
- 實體面 — 對資料存放設施實施門禁管制
1111.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及聯絡方式
本公司指定下列負責人,綜理個人資料處理業務並處理使用者申訴。
- 個人資料保護負責人:(預定指派)
- 聯絡方式:privacy@digmol.com
關於個人資料處理之申訴,亦得向主管機關提出:
- 新加坡 —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(PDPC)pdpc.gov.sg
- 台灣 —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/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
- 大韓民國 — 個人資訊紛爭調停委員會 kopico.go.kr / 1833-6972
1212. 本政策之變更
本隱私權政策得因法令、政策或服務內容變更而修訂。修訂時,將自生效日前 7 日起於應用程式內公告或透過網站說明變更事項及適用日期。惟變更對使用者權利有重大影響者,將於 30 日前公告,並於必要時另行取得同意。